原标题:湖南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 3 月 31 日
潇湘晨报 张树波 通讯员 黄浔 邓圣明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 月 26 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延长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明确将我省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统一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要求还没有完成年度参保征缴任务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力度,加快医保费征收进度,确保 3 月底前完成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 95% 以上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2020 年 10 月,省医疗保障局等 7 部门印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最新数据统计显示,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现已达到 93.7%,大部分统筹区已经达到 95%,但考虑到今年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未能及时缴费等客观情况,将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统一延长至 3 月 31 日,有利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按照有关规定,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尽快通过湘税社保 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确保今年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