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大爷一封举报信 牵出一桩跨度长达6年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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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岁大爷一封举报信 牵出一桩跨度长达6年的案子

原标题:86岁大爷一封举报信,牵出一桩跨度长达6年的案子……

滞留6年之久的案件办结了

“相信政府,非常满意!”近日,怀化市洪江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到村民杨大爷家回复“盖章收费”事件的办理情况,86岁的杨大爷在反馈表上郑重地签下这八个大字。

事情的起因源于区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群众在办理公路旁建房申请时,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审批盖章要先交钱,还不开具收费凭证。

接到举报线索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迅速开展核查工作。该举报件虽无举报人姓名,但留有电话号码,核查组首先从举报电话入手,联系上了举报人杨大爷。杨大爷心里似乎有些顾虑,说的都是些道听途说的信息,连当事人的名字和家庭住址都说不清。

“老人家,如果没有切实可查的证据线索,只是听说的事情,可不能当真。”考虑到杨大爷年事已高,再加上偶尔也有不实举报发生,核查人员对杨大爷举报问题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是真的,我说的是真的,我没有说谎!”杨大爷听说问题可能无法受理,几次欲言又止。“您自己家有没有遇到这个问题呢?您尽管放心说,我们一定为您保密!”在核查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开导下,杨大爷最终说出了实情。

原来,早在2018年,杨大爷的儿子准备建新房时,他到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帮儿子办理建房审批,一位被称作“周队长”的工作人员以“建房审批费”为由向他收取了4000元现金,未开具任何收款凭证,只是将收款金额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由于新房的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杨大爷担心他的举报会影响办证进度,才一直顾左右而言他。

违规收费?这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核查组立刻前往辖区内两个乡进行走访摸排,询问近5年内在公路旁修建房屋的25户村民,发现有4户村民都缴纳过“建房审批费”,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不等,且均未收到收款凭证。

核查人员马上联系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找到杨大爷口中的“周队长”旁敲侧击:“路政管理方面有哪些向群众收费的项目?”

“主要有公路损毁赔偿、行政许可收费和行政处罚罚没三种收费形式。”区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某并没有提到建房审批费。

见状,核查人员立马开门见山,切入正题:“群众建房审批收费属于哪一种?”

“群众建房审批我们没有收费,我们只是收了保证金。”周某神色有点紧张,言语间也有些犹豫。

原来,由于辖区内多山区,村民房屋大多沿路而建,区路政执法大队出于保障路产路权的目的,为了防止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出现损坏公路设施、占用公路阻碍交通等行为,同时为了方便管理,从2014年起,对来申请建房的群众收取了保证金。如群众在建房过程中无违规违法行为,就将保证金全数退还,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就按照相关规定将保证金转为路赔款或者行政处罚罚款。由于保证金可能要退还,无法登记入账,周某便将保证金收取情况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账本上,仅让交钱的群众在小账本上签字确认,没有开具相关收款收条。

据了解,2014年至2019年,区路政执法大队收取了32户村民的建房保证金共计57800元,期间退还部分村民保证金19800元,转为路赔或者罚款5500元,尚有17户村民的保证金32500元未做处理,最长滞留时间长达6年之久。查清事实真相后,因是初信初访,区纪委监委将该信访件纳入“最多访一次”工作范畴,由1名副书记和1名纪委常委协同包案、高位推进,用时34天将这一时间跨度长达6年之久的案件办结,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并责令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及时退回建房保证金。(洪江区纪委监委 汪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