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点子”:建议湖南省建立宠物“身后事”管理办法
湖南
湖南 > 新闻资讯 > 正文

我有“金点子”:建议湖南省建立宠物“身后事”管理办法

原标题:建议我省建立宠物“身后事”管理办法

针对宠物管理,曾亚斌向省政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原文如下:

据统计,全国在册的宠物猫狗,数量就已超过一亿只,不在册的无法统计;从在册量来看,宠物猫狗已达我国人口的十三分之一,这么大的体量,急需制定专门的制度法规来加以规范和监管,尤其是宠物“身后事”的处置,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条例来进行规范与约束。 从目前来看,有部分宠物主人也许可能会选择火化安葬,但关键是,选择了火化却根本找不到专门用于宠物火化的场所和安葬场地,因此绝大部分宠物主人会选择宠物生前遗弃和死后直接掩埋或者野外丢弃的的处理方式,正因为宠物“身后事”处置难,所以在我国有些一线城市就衍生了“宠物墓园”的灰色产业链,他们既没有火化场所和专业器具等硬件设施,更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安葬就是私下掩埋,草草了事。一线城市都是如此,那么其它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县乡村,宠物“身后事”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基本都处于监管盲区和失控状态。 据有关资料统计,一线城市每年大约有20-30万只宠物遗体需要处置,其它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乡村因为没有统计资料,估计这部分的数量要比有统计的一线城市数量要庞大的多,如果当前还不制定专门的火化安葬规定,放任自流、失去监管的话,势必带来水体污染、疾病传播、生态破坏,同时也会给人类生存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为此建议: 各地在殡仪馆火化场增设“宠物焚化炉”。

对此,省民政厅做出回复:

你好,你的建议已收悉。根据现行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目前殡仪馆主要负责人的遗体火化,不开展动物遗体火化。关于宠物管理及尸体处置,主要涉及公安、畜牧兽医、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职能职责。目前省级也尚无针对宠物管理及尸体处置的专门法规。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宠物管理立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管理好宠物身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