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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车司机醉驾上高速被查 竟辩称“走高速更安全”


来源:潇湘晨报

2 月15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交警总队获悉,2 月12 日晚20 时40 分左右,省高警局衡阳支队南岳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高速醉驾行为,究其原因,司机的回答令人无语凝噎。

原标题:路虎车司机醉驾上高速被查,竟辩称“走高速更安全”

2 月15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交警总队获悉,2 月12 日晚20 时40 分左右,省高警局衡阳支队南岳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高速醉驾行为,究其原因,司机的回答令人无语凝噎。

当晚,在南岳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车牌为桂A2***Y 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室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使用仪器对驾驶人罗某进行快速筛查,酒精检测棒立即亮起了红灯。

罗某承认自己确实是酒后驾车,随后,大队民警依法将罗某带至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 罗某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分别高达166.9mg/100ml、176mg/100ml。而这也是南岳大队酒驾案里吹出的最高值,打破了南岳高速开通以来" 醉驾记录"。

原来,他在衡山县店门镇走亲戚,半个小时前,在老表家喝了二两五左右的白酒,认为路途并不远,就打算从南岳高速回衡东县老家。更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面对民警的询问,罗某给自己醉酒后驾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做出了下面的辩解。

" 因为高速上面毕竟车少点,速度平稳一点。" 大队将罗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检验结果显示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57mg/100ml,系醉酒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高警局衡阳支队南岳大队民警董峥嵘介绍,目前,已对罗某进行了取保候审,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可能判处罚金以及拘役的刑罚。

目前,该案已移交南岳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罗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湖南交警提醒,逢年过节,难免与亲戚朋友畅饮几杯,但饮酒后驾车是万不可取的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触碰酒驾红线。

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通讯员 蔡万仪 王彬斌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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