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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千万流水却还不起员工工资? 这家公司被审计调查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某制药公司并不单单与本次行动的三名申请执行人存在纠纷,近10 起案件显示,某制药公司与多名员工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面对执行申请人提出强制申请后法院的执行裁定,某制药公司多次申请复议,但遭到了长沙中院的驳回。

原标题:有几千万流水却还不起员工11 万元工资?长沙一公司被法院审计调查

" 公司经营困难,没有能力偿还",面对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询问,湖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多名员工言辞一致。

然而在出纳人员的电脑上,法官却发现了猫腻:该公司的账户与财务人员的私人账户存在互相转入转出记录。直到此时,该出纳才打开隐藏在仓库柜子中的保险柜,取出另外的银行卡……

1 月11 日9 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三起案件的执行。

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的制药公司的办公场地,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涉嫌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当场下达了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下一步将组织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工作地点人去楼空两年工资无着落

本次执行的申请人於某、蒋某、樊某三人曾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他们希望法院能帮他们要回拖欠2 年的工资。

" 三个劳动者实际上是在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工作,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和某制药公司签订的。" 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史作雷告诉记者,某生物公司和某制药公司是关联企业,三人类似于受到总公司指派去工作地点工作。基于两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芙蓉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补偿拖欠的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三起案件一共11 万余元。

" 当时某生物公司经营不善,打算不再经营了,断水断电,驱赶员工,但工资一分钱都不付。员工气不过,你要我走可以,但是要先把工资结清。" 三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介绍,2017 年1 月4 日,他们正式向芙蓉区法院起诉,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一审判决后某生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 年1 月24 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某生物公司于2018 年4 月30 日前分别一次性支付於某、蒋某、樊某与劳动关系存续和解除相关的所有劳动权利价值28397.18 元、37471.26 元、29392.47 元;某制药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经於某、蒋某、樊某申请,芙蓉区法院于2018 年12 月13 日立案执行。

芙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有少量余额,而且已经被其它法院冻结,现场调查发现某生物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法官现场发现公款私存猫腻

从2018 年12 月13 日立案以来,在短短几天时间内,芙蓉区法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就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通过多方查找,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一处新的办公场所。1 月11 日上午九时许,执行法官进入湖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地后,依法搜查了该公司的财务室。

" 公司没有这个能力偿还全部的工资,公司一直在寻求帮助来自救。如果公司高层想赖皮,完全可以申请走破产程序。" 面对执行法官,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解释。

然而,当执行法官对所有的账目进行清查,却发现了问题:该公司每个月都有大量资金的进和出,甚至存在公卡私用的可能。

"2019 年1 月2 日,他们就收到了一笔45 万元的款项。通过付款的报表,有一个从华夏银行转到交通银行,这就意味着他们有一个私人卡,从上面转到了公司的账上。" 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波指着某制药公司一名出纳的办公电脑解释,从财务资料来看,经常有私人卡和公司卡的进和出,就是他把钱完全隐匿在一个私人的账户上,意味着他们在逃避法律的执行。

有意思的是,面对如此直接的证据,这位出纳人员才带着执行法官来到公司仓库,打开了另一个隐藏在柜子里的保险柜,取出了另外的银行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周砚群作为本次执行活动的审计人员,在查看会计电脑后,他发现2018 年该公司账上存在几千万元的流进流出,其次该公司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1-4 月份用的彭某的银行卡,4-12 月用的是李某的银行卡。尤其是李某的卡上金额还比较大,在12 月份的最后一天还给公司的账上付了178 万元。

" 李某的卡还付了一笔30 万元给一家公司的老板的司机,但实际上这个钱是付给老板的,该公司的大股东原来是某制药公司的一个员工。某制药公司公司存在一个通过企业转移资金的情况。" 周砚群解释,综合以上的几个方面来判断,某制药公司是完全具有偿还能力的。

现场发出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

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扣押了相关财务材料进行调查,因发现该公司涉嫌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当场下达了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芙蓉区法院于2018 年12 月18 日向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 责令其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被执行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既不申报财产, 又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其银行账户无任何变动, 现场勘察其公司并未歇业。种种迹象表明其存在逃避债务嫌疑, 已严重妨害执行。

" 如果下一步查实确实存在公卡私存的情况,那就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话不排除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戴波说。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某制药公司并不单单与本次行动的三名申请执行人存在纠纷,近10 起案件显示,某制药公司与多名员工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面对执行申请人提出强制申请后法院的执行裁定,某制药公司多次申请复议,但遭到了长沙中院的驳回。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视觉记者 谢长贵 通讯员 李昭菲 长沙报道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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