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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今明两年立法计划


来源:湖南日报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立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省2014年—2015年立法工作。改进立法技术,优化立法体例,关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机制问题,注重法规条文的具体化、精细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本报4月2日讯(记者 刘文韬)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立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省2014年—2015年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讲话,秘书长彭宪法出席。

会议公布了省人大常委会2014-2015年立法计划。立法计划的内容共包括3个部分:一是提请审议的项目,共20件。其中包括实施禁毒法办法等3件2013年遗留项目,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等8件2014年提请审议项目,以及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9件2015年拟提请审议项目。二是调研论证的项目,共17件。三是法规清理和审查批准的项目。由于上位法已经修改或者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需要对通信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打包修正或废止。

根据会议精神,今年我省将积极拓展人民参与途径,努力提高立法民主化。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制定立法计划、修改法规草案、对法规草案的审议情况等,都要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将立法公开作为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从制定立法计划开始,到起草、审议、修改法规草案,有关单位都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公布法规草案、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把听取人民意见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同时,改进立法技术,优化立法体例,关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机制问题,注重法规条文的具体化、精细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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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省人大常委会 立法计划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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