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协委员:提案没办造成严重后果应追责
红网长沙7月3日讯 “委员的提案承办单位没有办的,要说明情况,不办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向党委和政府反映,追求责任。”
今天,在“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调研座谈会”上,湖南省政协委员雷震宇如此表述。
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委员陆亚林认为,当今社会,网络发达,网络反腐也很有成效,但这些反腐基本都是爆料的结果,“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可以前置,在事前、事中监督,让事件消失在萌芽状态。”
自称为“菜鸟”的省政协委员汪涵认为,委员应该要内外兼修,才能更好进行民主监督。他还说了一个故事:前几年,他刚当上政协委员时,正好万达广场工地挖出了一座古城墙,他知情后马上赶赴工地,向施工方亮出了政协委员工作证。
“当时心里很虚,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对不对。”他回忆说,“折腾了半个小时,没进展,反倒签名、合影了一大把。后来,我电话给张剑飞市长,市长正好经过那里,最后,很多媒体报道了。”
省政协委员翟玉华是湖南一名知名律师,他结合自身实践说,当今社会司法不公,政协委员要了解民情冷暖。所谓“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他认为实质上就是民主监督要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湖南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在最后发言中表示,开展“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调研,是省政协推进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继续深入思考,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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