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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村组长联手征拆人员套取征收款获刑


来源:红网

5月28日,130余名乡干部、村干部、征拆工作人员等出现在了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旁听席上,旁听一起套取国家征收款的窝案审判。而庭上受审人员,曾经是他们的同事。 检方指控,在荷塘区明照乡一征地拆迁项目中,征

5月28日,130余名乡干部、村干部、征拆工作人员等出现在了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旁听席上,旁听一起套取国家征收款的窝案审判。而庭上受审人员,曾经是他们的同事。

检方指控,在荷塘区明照乡一征地拆迁项目中,征拆工作人员与村组长相互勾结,套取土地征收款百余万元。直到村民举报,才让这一窝案浮出水面。当农村征地拆迁遭遇监管漏洞,这类“苍蝇式腐败”或许并非个案。

5月28日,被告人言胜利、邓威、汤国兴、贺爱辉因涉嫌滥用职权、职务侵占、行贿受贿等多项罪名在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接受审判。

起诉书显示:2013年7月15日,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政府成立株洲市玉龙大道征地拆迁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四名被告人中,除汤国兴是明照村长元即组组长外,其他三人均为指挥部组成人员。

言胜利是明照乡政府农业办、重点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调查底单的记录,协助征地事务所开出四联补偿单及玉龙西路土地、房屋资料的管理,配合做好资金发放等工作。邓威本是小学老师,2012年9月经荷塘区人事局借调至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任职员,代表金山新城全程参与指挥部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在底单和四联补偿单上签字认可。贺爱辉负责上户做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关资金发放。

检方指控,征拆工作开展期间,四名被告人相互勾结,采取虚构土地等手段,套取国家征收款8笔共计50.07万元;另将3笔组集体征收款发放到个人,造成集体经济损失50.7万元,上述合计11笔100.77万元。

庭审从上午持续到下午,未当庭宣判。

[手段揭秘]

虚构土地

2013年9月,长元即组组长汤国兴将组里的一块荒地虚构成2.8亩稻田,向指挥部提出征收补偿申请。作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言胜利未经调查,开具了金额为18.98万元的稻田补偿四联单,汤国兴等人套取并私分了这笔补偿金。

虚报面积

2013年10月,在征收长元即组一村民家菜地的时候,言胜利、邓威、贺爱辉并没有到现场调查、测量,就将这户村民家实际0.2亩的菜地登记为0.8亩进行征收补偿。同月,几名被告人商议套取土地征收款作为补贴,由言胜利、邓威开具补偿四联单,贺爱辉冒签了村里某组组长的字,套取2.7万元征收款。

染指红线外土地

套取补偿金屡屡得手,几名被告人甚至对征拆红线外的土地打起了主意。2014年1月,汤国兴请求对指挥部征收本组红线外1.3亩芦苇地,言胜利、邓威在没有任何补征手续和补征图纸的情况下,违规开具征收调查底单和补偿四联单,套取10.89万元。这笔钱被汤国兴个人占有。

收受感谢费

得利者为感谢指挥部工作人员,又行贿受贿。其中,言胜利、邓威均收受过村干部送的“感谢费”,数额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如2014年3月,邓威在明知明照村涉迁坟墓不多的情况下,采取最高包干标准与明照村签署迁坟协议,让贺爱辉从中获益,事后言胜利收到贺爱辉送的5000元现金。

[背后]

征收款直接打入村组长私人账户

记者通过案卷了解到,该案的案发最初缘于一位村民的举报,称汤国兴以虚构征收土地为由,骗取玉龙西路项目部土地征收款共计8万余元。随后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以汤国兴涉嫌诈骗罪立案调查,并于2014年12月15日将案件移交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办理。

该案审判长、承办法官乐青辉介绍,在明照乡明照村长元即组土地征收过程中,村里组里都没有设置专门的银行账户,征收款直接打入组长汤国兴的私人账户里,缺乏监管。这也反映出农村基层财务上的一些漏洞和问题。承办法官认为,如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所有款项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本案的几名被告人也许是另外一种境况。

[法庭辩论]

村民组长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未提出异议,但对于汤国兴涉嫌犯滥用职权罪,汤国兴的辩护人与出庭检察员展开了辩论。

检察员认为,汤国兴与言胜利、邓威属共同犯罪,汤国兴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认定为犯滥用职权罪是合适的。

而汤国兴的辩护人则认为,汤国兴是村民组长,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主体不符,不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

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 实习生 师飞 通讯员 喻志强 乐青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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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征收款 组长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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