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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现金送办公桌下 攸县一原工会主席受贿获刑


来源:红网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有供应商送10万现金放在办公桌下,贺某某收下了;局长女儿出国留学,贺某某登门慷慨解囊……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攸县疾控中心原工会主席贺某某受贿、行贿案作出驳回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有供应商送10万现金放在办公桌下,贺某某收下了;局长女儿出国留学,贺某某登门慷慨解囊……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攸县疾控中心原工会主席贺某某受贿、行贿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收受10万,为供应商“代言”

攸县女子贺某某,现年50岁,曾先后担任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攸县疾控中心工会主席等职。

2014年7月,贺某某主动到纪委交代了自己有受贿、行贿的行为。

贺某某称,2011年上半年,攸县妇幼保健院需采购一台B超机,供应商刘某某得知消息后找到了她,请她帮忙关照。

当年7月,刘某某将10万元钱放到贺某某办公桌下的地板上。不久,刘某某的B超机中标。

另查明,贺某某三次收受株洲一家医药公司董事长所送人民币共计1.5万元。

局长女儿要出国,登门送礼

2014年7月,攸县卫生局原局长汤某某被调查。调查显示,汤某某曾收受过贺某某4万元。

2010年至2013年,贺某某在担任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借汤某某的女儿去英国留学的机会,送给汤某某人民币1万元。2013年2月,贺某某又送给汤某某人民币3万元。同年4月,贺某某进入攸县疾控中心担任工会主席。

攸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8日作出一审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宣判后,贺某某不服并提起上诉。株洲市中院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长株潭报》记者刘平株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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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攸县 工会主席 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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