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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 暂在雨花区推行


来源:三湘都市报

核心提示 今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直接在交警大队里就能一站式解决。1月28日,长沙市雨花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这也是长沙首次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四位一体化。 ■记者 黄娟 本

核心提示

今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直接在交警大队里就能一站式解决。1月28日,长沙市雨花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这也是长沙首次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四位一体化。

■记者 黄娟

本报1月28日讯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达不成赔偿协议,从交警大队行政调解到最后闹上法庭,免不了各种折腾四处奔波。今日起,长沙市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四位一体”:交警大队行政调解、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交通事故发生后扯麻纱,再不用东奔西跑,就在交警大队里搞定。这也是长沙首次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四位一体化。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首次开庭

28日上午8点45分,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庭审在雨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间专用办公室内进行。三湘都市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原告席上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王某及妻子石某,被告席上的是机动车驾驶员文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代表。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4年11月25日13时,当时被告文某驾驶小车沿雨花区航空路新兴家园门口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遇王某驾驶载有妻子石某的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小车与电动车发生刮擦,王某、石某受伤。雨花交警大队认定文某与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文某告诉记者,“之前已经通过交警行政调解并当面写了协议书”,但是后来原告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赔偿,于是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处理、调解。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两被告共同承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317元,诉讼费用全由两被告承担。

一站办结纠纷调解,不再东奔西走

庭审将近1个小时,整个过程中,原被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辩解,所有程序都和普通法院处理案件相同。庭审最后,双方在审判员组织下同意再次调解。

“从立案到开庭,只用了20天不到,整个庭审过程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文某表示,以前总觉得因为交通事故打官司很麻烦,动辄就是一年半载,“现在虽说流程没有变,但免去了东奔西走的折腾,在交警支队的大院里就能全部处理完,还是方便了许多。”

雨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彭星顺介绍,以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的赔偿纠纷首先是交警部门进行行政调解,调解无效后可以选择到街道社区接受人民调解,如果涉及到保险赔付纠纷也可以选择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期间,免不了东奔西走。

现在保险行业协会、雨花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雨花区法院巡回法庭驻扎雨花交警队,使雨花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四位一体。“几个调解方式并不是按程序、顺序执行,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解决事情的方式。”彭星顺说,从案件受理到最后矛盾纠纷的化解,都能在一个院子里完成。以前当事人至少要跑两三个部门,现在一站办理节省了大量来回奔波和咨询的时间。

部门回应

目前仅在雨花区推行

值得注意的是,巡回法庭目前仅在雨花区推行。同时,巡回法庭还涉及到一种新的地址确认方式。

“交警在处理事故时会给双方当事人发放地址确认书,要求其填写准确的地址信息”。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判员张炼表示,“以前都是当事人来到法院之后才能确认其信息,如果双方私下调解谈崩了,经常会出现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现在提前确认地址,可以方便法院送达相关信息。”

据悉,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2日,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保险行业调解成功12起,接受咨询50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28起,接受咨询35起;巡回法庭受理案件16起,司法确认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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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交通事故 雨花区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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