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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存缴三月没发票没合同也能提取


来源:长株潭报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昨日,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昨日,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用于支付租房,能提取多少?

①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②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③要是伪造合同、出假证明等骗提套取,将追回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提取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③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专家

放宽提取范围是多赢举措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时存在一些弊端,使得相当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处于沉淀状态。比如有的市民在购房时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后。但是当时他可能会有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这种延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丁肇勇认为,那些沉淀的住房公积金,也抑制了部分市民的现有消费能力。甚至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据悉,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拓展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可以促进公积金持有人福利或权益增加,能让公积金这种制度的功能进一步增值。可以说放宽是一种多赢举措。”

□株洲情况

租房提公积金,株洲缴存时间更宽松:

缴存即可提取每年不超7200元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株洲暂时没有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有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的政策通知。记者查询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暂未发现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调整的通知。

目前,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分为三个方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

其中,提取支付房租需要提供株洲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不含曾经有房现在无房的情形);租赁协议,缴纳房租收据,同时,每户每年每次(夫妻双方提取合并计算)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根据株洲现行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这一条件并未明确规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株洲公积金缴存时间无限制,更为宽松。但是关于无房户支付房租使用提取每年限提一次,且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保留1元以上的余额)。(长株潭报记者 白洁 通讯员 黄山 邓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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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住房公积金 提取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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