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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枪索债引发斗殴致2死1伤 债务双方均获刑


来源:三湘都市报

核心提示 一起债务纠纷,引发宾馆械斗枪击案,两人殒命一人重伤,讨债的欠债的帮忙的全成阶下囚。 前一秒,他们还坐在那喝茶、算账,后一秒就旁若无人地持刀砍人,更有人连放3枪。这不是香港警匪片里的场景,而是

核心提示

一起债务纠纷,引发宾馆械斗枪击案,两人殒命一人重伤,讨债的欠债的帮忙的全成阶下囚。

前一秒,他们还坐在那喝茶、算账,后一秒就旁若无人地持刀砍人,更有人连放3枪。这不是香港警匪片里的场景,而是2013年2月17日发生在长沙市八一路富丽华酒店的斗殴事件(详见本报2013年2月19日A03版)。

9月2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这场由200万元债务引发的斗殴,使得放债的老板、欠债的“老赖”以及两人请来的帮手等人同庭受审,6人犯聚众斗殴罪均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刑。

持枪逼债结下梁子

23岁的沅江人张某是一名包工头,因工程结算款问题,与老乡邹某产生了矛盾。

“我觉得邹某故意少分了钱给我,于是在长沙借了200万元高利贷,让邹某作担保。”让邹某想不到的是,张某借钱后刻意不还,逼得邹某只好先代为还上200万元高利贷。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2013年2月11日,正值春节,邹某委托朋友李建海帮忙讨债,一起到沅江市张某家中,李建海当场掏出一把枪威逼张某还款。无奈之下,张某只好提出春节后到长沙协商还债之事。

“他拿枪逼着我,我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想挽回颜面。”张某担心吃亏,将此事告诉了老乡代某等人,让其多找些人去长沙帮忙。

协商引发枪击

2013年2月16日,张某来到长沙,与邹某约好第二天见面协商,随后安排了代某等10余名前来帮忙的老乡在怡海大酒店开了5间房,吩咐他们“随时听从指挥”。

协商的地点,定在了李建海入住的富丽华酒店。2月17日晚,张某打电话约见邹某,两人在富丽华酒店的西餐厅内见面并计算账务。而按照事先约定,老乡代某等人正携带砍刀坐在酒店大堂的茶吧内待命,距西餐厅几米之遥。

在得知双方已在协商后,李建海先让司机将装有猎枪的袋子从酒店房间内拿去西餐厅,随后也赶去了协商地点。

“你是否还钱?”李建海一边嚼槟榔一边问张某。

“还在算账。”张某还没反应过来,李建海毫不客气地将吐出的槟榔渣扔到了他身上,对方的拳头随之而至,双方陷入了混战。

听到声响的代某等人立马手持砍刀冲进来,朝邹某等人砍去。其间,李建海迅速掏枪连开3枪。听到枪响,众人四下逃散,李建海也趁乱逃离了现场。

3声枪响,2死1伤

李建海的3枪,命中了张某一方的3人,均是前来帮忙的老乡,其中2人被打中心脏,1人被打中面部,造成2死1伤。而邹某一方也有人被砍伤。

警方从遗留在酒店的袋子里找到了2把枪和11枚子弹。

当时,富丽华酒店在正常营业,有多名客人在西餐厅和茶吧消费。当晚,有目击者发微博,“六七个人手持长刀围砍一人,同时连放三枪。惊悚,恐惧。”

判决

放债的欠债的帮忙的全获刑

事发后,张某主动向2名死者的家属各赔偿了25万元,邹某向2名死者的家属各赔偿了45万元,达成民事和解,6人均获得被害者家属谅解。

今年5月,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债主邹某、故意欠债的张某以及请来的帮手等6人都站上芙蓉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我们这次来酒店,请了中间人来协调化解矛盾,没有主动挑衅和攻击对方,带人来是为了自保,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张某的辩护律师说。

法院查明,张某遭持枪索债,为了挽回颜面纠集众人,导致两方人互殴,辩护人提出张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法院认为,张某等人为逞强好胜,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互相殴斗,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构成聚众斗殴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邹某、代某等均系主犯,张某和邹某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最终,6人被法院判处1年5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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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死1伤 债务 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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