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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2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官不为”被问责


来源:红网

9月18日,笔者在郴州市纪委了解到,郴州市作风办、市优化办日前联合发文,对一批“为官不为”、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共有2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 通

9月18日,笔者在郴州市纪委了解到,郴州市作风办、市优化办日前联合发文,对一批“为官不为”、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共有2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件充分反映了个别部门、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为官不为”及乱作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郴州各级各部门要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目前,郴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整治“为官不为”、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进入收官阶段,需要优良的发展环境作保障。郴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切实转变作风,大胆干事创业,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切实纠正“四风”,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整治“为官不为”“五个一律问责”的规定,对执行政令打折扣、服务群众不尽责、工作不担当、责任不落实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案件,从严查处,公开曝光,保持发展环境整治高压态势,防止作风问题反弹,为郴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干部作风环境。

“查违控违”相关单位及人员工作失职

经查,2013年,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丁家坳组、堆上组安置房项目建房户擅自更改坡屋顶设计违法建房;北湖区下湄桥街道铜坑湖村7组村民刘某擅自超出审批用地130平米进行违法建房;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白露塘镇香山坪村8组唐某等3户村民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证情况下违法建房。在对上述违法建设“查违控违”工作中,北湖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及出口加工区城管执法支队、市国土资源局、郴江街道办事处及梨树山村、下湄桥街道办事处及铜坑湖村、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查违办、白露塘镇及香山坪村等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存在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5月,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北湖区政府分管查违工作的副区长廖仲华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市规划局北湖分局局长王道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出口加工区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胡长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城区分局市郊国土所所长李铁辉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郴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李振群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侯典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何赞智行政警告处分;对郴江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李志平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区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下湄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刘祖信党内警告处分、正科级干部李承林行政警告处分;对下湄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忠贞,党工委书记钟石生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区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市规划局北湖区分局副局长何朝俊行政记过处分,纪检组长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郴江街道办事处、下湄桥街道办事处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市查违办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查违办主任邓建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白露塘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征拆部副部长李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白露塘镇镇长陈欣、党委书记廖祥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园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园区查违办、白露塘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市查违办作出书面检查。

对苏仙区农垦场非法采砂监管不到位

经查,2011年以来,苏仙区农垦场非法采砂场非法采砂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关停。2013年10月,检查发现该非法采砂场未拆除主体生产设施,仍有1栋简易平房和上千吨砂石。苏仙区水务局副局长徐成雁在兼任苏仙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区农垦场非法采砂场监管不到位、整治不得力,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12月,苏仙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徐成雁行政记过处分。

临武县万水中学64名学生食物中毒

2013年5月3日,临武县万水中学发生部分学生食用发芽马铃薯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64名学生被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无重症和死亡病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经查,此次事故中,临武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万水乡政府、万水乡中学等有关单位及人员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12月,临武县纪委监察局决定,责令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必强、万水乡副乡长陈燕玉作出书面检查;对县教育局局长肖武刚、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蒋平灿批评教育。

小东江沿岸部分绿化苗木被山羊啃吃

经查,2014年3月,在资兴市创办国家“5A级”旅游城市期间,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龙芬,副科级干部欧艳文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小东江沿岸山羊漂养,也未协调组织东江街道等乡镇(街道)和部门参加整治工作,造成小东江沿岸部分绿化带苗木被山羊啃吃,对资兴市创办“5A级”旅游城市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不良影响。2014年5月,资兴市纪委决定,对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通报批评,对龙芬停职检查,对欧艳文通报批评。

嘉禾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局长慢作为

经查,嘉禾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公务员管理股)呈报办理2012年度立功、嘉奖等光荣册工作,县政府文秘室于2013年7月审签发回县人社局后,直到11月份承办此事的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副股长雷涛才记起此事,待其按程序将文件送至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已是12月中旬,超过了规定时限半年。在此过程中,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务员管理局局长李雪萍没有过问此事。2014年1月,嘉禾县作风大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李雪萍停职检查。 (潇湘晨报通讯员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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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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