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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湖南日报

我省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级以上医院建警务室、司法调解室,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医疗纠纷分类补偿调处机制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梁昌标)近期,我省长沙、湘潭、岳阳等地发

我省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级以上医院建警务室、司法调解室,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建立医疗纠纷分类补偿调处机制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梁昌标)近期,我省长沙、湘潭、岳阳等地发生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事件,社会反响强烈。9月5日下午,我省召开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部署在9月、10月份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副省长李友志主持并讲话。

会议透露,到2015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将全面建立医调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在1个月内建立起畅通、便捷的医疗投诉渠道,引导患者依法合理维权;二级以上医院将落实导诊服务。医院还将采取与医务人员签订医疗服务责任状、遵守职业道德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医务人员恪守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10月份,全省将组织督查、考核。

李友志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快速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同时梳理近年积累的“医闹”事件,打击处理到位;司法部门要牵头抓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建设,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介绍,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对安保视频系统进行建设或维护,实现重点部位和场所监控全覆盖,并配足配强保安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要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在医院内设立警务室和司法调解室。同时,建立医疗纠纷分类补偿调处机制,暂定院内协调补偿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可由医院与患方签署协议;补偿金额1万元以上的,必须走司法调解或其他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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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湖南省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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