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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违规被查 醉酒乘客谩骂殴打交警或刑


来源:潇湘晨报

8月29日,长沙芙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法官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毛某拘役四个月。本报长沙讯 为朋友庆生,长沙小伙毛某喝得有几分醉意。他们一行6个人,坐在一辆现代小车上,途径袁家岭立交桥

8月29日,长沙芙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法官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毛某拘役四个月。

本报长沙讯 为朋友庆生,长沙小伙毛某喝得有几分醉意。他们一行6个人,坐在一辆现代小车上,途径袁家岭立交桥时,遇到交警拦车检查。面对超载的事实,毛某不接受处理,还脾气火暴地辱骂交警,并对交警大打出手。8月29日,芙蓉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妨害公务案。法官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毛某拘役四个月。

事发今年5月25日下午,29岁的毛某为朋友庆生,席上喝了点酒。17时35分许,毛某搭乘同伴的一辆现代小车,途经芙蓉区袁家岭立交桥北侧时,遇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朱某执勤检查。

朱某上前检查证件,驾驶员很配合,把证件递给了朱某。朱某随后示意驾驶员靠边,等车停好后发现超载,包括驾驶员在内一共坐了6个人。朱某当即要求下来一人,但当时坐在车上的毛某不同意,先是恶语挑衅,而后还将朱某推倒在地。朱某一边抓住对方的皮带,一边打电话求援。毛某挥拳连续击打朱某腹部,并在同车人的帮助下逃离现场。

增援民警赶到后,将车内人员带走。后毛某迫于压力,于当晚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朱某面部、左手拇指等多处挫擦伤,为一般性损伤。案发后,毛某赔偿被害人朱某损失36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现场]

他自称当时喝了酒“有些冲动”,现在很后悔

本报长沙讯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毛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一份视频证据。视频显示,事发当时,毛某从副驾驶座下车,冲到朱某面前辱骂,并上前推搡:“穿这身皮了不得了!脱了皮还不是和我一样!”朱某问他:“你准备打人吗?”“打人又怎么样咯!”朱某随后把毛某按到车引擎盖上,并掏出手机求援。毛某挣脱后,挥拳打向朱某的头部,并趁机站起来。

毛某供述,当时朱某担心自己逃跑,抓着他的皮带不放,让他来了脾气,于是不顾同车人员的劝阻,朝朱某的腹部连打三拳。

法庭上,毛某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当时喝了好些白酒、红酒、啤酒,有些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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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小车 醉酒乘客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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