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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百名局长兼任村第一书记:在村时间不少于4天


来源:湖南日报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戴勤 蒋剑平 通讯员 刘飞)为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邵阳县从今年3月开始,从县直机关单位选派100名党员局长(主任),兼任农村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戴勤 蒋剑平 通讯员 刘飞)为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邵阳县从今年3月开始,从县直机关单位选派100名党员局长(主任),兼任农村基层党支部第一书记。

对兼任农村基层党支部第一书记人选,邵阳县委根据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职能来选配,一般由党群部门的同志到村支两委班子软弱村、政法部门的到社会治安难点村、涉农部门的到产业发展专业村、经济部门的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村任职。县委还明确“第一书记”主要职责,即帮助村里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科学制订村里发展规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密切联系群众等。

邵阳县还规定,局长兼任“第一书记”的时间为两年,每月在村里工作时间不少于4天。为加强管理,县委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任职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书记蒋伟说:“局长兼任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地生根’,将有利于改进干部作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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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书记 时间不少于4天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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