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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亿财政资金支持农机合作社


来源:湖南日报

作为现代农业的全新主体,农机合作社将获得实质性扶持。引导和推动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植保、代收获、代烘干服务及包产包销等生产服务,实行专业化服务、标准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其社会化服务能力。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刘勇 通讯员 李柏槐 谢国政)作为现代农业的全新主体,农机合作社将获得实质性扶持。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农机工作会议获悉,省财政计划投入1.5亿元,各市县财政再配套投入1.5亿元,今明两年扶持建设1000家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合作社,提升用农机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省农机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大激发了农民朋友买农机的积极性,使全省农机总动力在2013年底突破了5600万千瓦。而农机合作社是用农机的最重要主体之一,堪称农业机械化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理应获得扶持。

以往,农机合作社只是在购置农机时,可在补贴政策上享受一些优先照顾。如今,我省将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时专项扶持1000个农机合作社,其定位是:集中经营水稻500亩以上,耕、种、收、植保、运输、烘干6个环节全部按照机械化作业的要求配置先进适用机具,打造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在此基础上,着力提高农机合作社建设规模和档次,全省建设50家“机具千万元,覆盖上万亩”的大型农机合作社。

为此,省农机局将推出“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机修技术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业素质。同时,引导和推动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植保、代收获、代烘干服务及包产包销等生产服务,实行专业化服务、标准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其社会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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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农机合作社 财政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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