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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看稻菽千重浪①丨湖南农业农村70年巡礼


来源:红网

原标题:喜看稻菽千重浪①丨湖南农业农村70年巡礼编者按:七十年,三湘四水,五谷丰登,生机勃发;三湘儿女,奋发进取,赶走了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饥饿梦魇,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三湘大地,日新月异,焕然一新

原标题:喜看稻菽千重浪①丨湖南农业农村70年巡礼

编者按:七十年,三湘四水,五谷丰登,生机勃发;三湘儿女,奋发进取,赶走了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饥饿梦魇,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三湘大地,日新月异,焕然一新。近日,红网时刻开设《喜看稻菽千重浪》专栏,巡礼湖南农业农村奋斗的七十年、丰收的七十年,回首汗水浸出的喜悦与幸福。

七十载风雨兼程,湖南农业农村经济在不断探索和创新中砥砺前行。从土地改革到农业合作化,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从城乡统筹到乡村振兴,每一次探索和改革,都让三湘大地春潮涌动,湖南农业农村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

恢复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取得初步成效

1949年至1957年,是农业恢复发展阶段。通过1950年到1953年的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获得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翻了身的农民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1953年全省粮食达到1034.10万吨,比1949年增长61.46%。通过建立和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农业初级合作社,再次对农业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到1957年,湖南粮食产量增加到1132.40万吨。

特别是1954年,湖南省委提出“积极经营多种正当的副业,如养猪、打鱼等,也是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各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展多种经营,到1957年,五业的比重为:农业62.5%,林业3.6%,牧业15.9%,副业17.2%,渔业0.8%,林、牧、副、渔四业的比重合计为37.5%,比1949年增加13.6个百分点。综合来看,这一时期尽管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缓慢,但农业发展还是比较明显的。

1949年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21.21%,粮食总产量增长了76.81%,油料、棉花、茶叶、生猪、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农业增长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粮为纲,农业农村经济在艰难中探索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紧接着三年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力发展遭受严重挫折,农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

1961年湖南农业总产值仅为21.95亿元,粮食总产为803.40万吨,甚至低于1951年的水平。1963年后通过国民经济调整,农业投资增加,粮食征购减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农业生产开始回升。

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掀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但由于“大锅饭”“平均主义”等思想影响,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压抑,农产品供应不足始终困扰着经济的发展。

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动员农民群众进行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农业科技等方面具有的特殊积极作用,集中力量大修基本农田水利,使得湖南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的发展。1966年到1979年,农业总产值由32.74亿元增长到81.73亿元,增长了149.63%,粮食总产量由1263.25万吨增加到2087.90万吨,增长了65.28%。

然而,这一时期,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农业内部结构不协调状态加剧。1962年,五业比重变为:农业76.8%,林业3.7%,牧业9.1%,副业9.3%,渔业1.1%,林、牧、副、渔四业的比重合计为23.2%,比1957年低14.3个百分点。到1978年,全省林、牧、副、渔四业产值所占比重只有22.9%,相当于50年代初期水平。

改革开放,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全面发展

1978年至1998年,是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全面发展阶段。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率先从农村展开,湖南农业生产驶入了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1981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湖南先后在华容、沅江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号召在全省推广华容、沅江等地实行“统、专、包”和“几统一”下的“包干到户”的经验。

到1983年底,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发展到99.8%。1984年2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年底全省建立乡政府3224个,镇政府375个,村民委员会46693个。至此,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乡村基层组织全面建立,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幅度增长,迅速改变了农产品长期短缺的被动局面,1982年是全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第一年,粮食产量达到2439.80万吨,比上年增长10.8%,创当时历史最高水平。

1985年开始,湖南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入不断完善和深化的阶段。1994年12月,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延长耕地承包期和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不变。1997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至1999年4月止,全省完成土地延长承包期30年工作的村36004个,占总村数的75.2%。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市场导向,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初期农业生产全面高速增长,长期以来的食物短缺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广大农民不仅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部分地方开始出现农产品结构性过剩。

1985年国家开始对粮棉收购体制进行改革,并在政策上引导农民削减粮棉种植面积,发展种植业以外的产业和非农产业,农、林、牧、副、渔各业比例关系开始了全面调整,到1990年,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55.1%,林牧副渔业占44.9%。

为了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政策,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出了发展高效农业的10项措施,推进实施“湘米优化工程”“种草养畜工程”等,建设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

1986年至2000年,先后分十批,累计建设了50个商品粮基地县(市、区)。到1998年,全省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与1978年相比,经济作物产值由9.4%上升到13.7%,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86.8%下降到46.16%,农业内部林牧副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9.36%上升到53.84%,其中牧业和渔业产值由19.2%上升到46.3%,整个农村社会产值中,非农产业产值的比重由19.3%上升到76.63%。

城乡统筹,农业农村经济进入科学发展

1998年到2011年,湖南农业农村进入城乡统筹发展阶段。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农村改革20年来的基本经验,提出了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这一阶段农业和农村政策的最大变化,是自21世纪以来的减免以至取消农业税,并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种补贴。由此湖南农业正式进入“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发展阶段。

1999年开始,湖南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在推进结构调整上狠下功夫,大力推广优质品种,提高科技含量,组织实施“568”工程(调减早籼稻500万亩,发展600万亩玉米和800万亩高档优质稻)。

同年,湖南全面启动实施十二大农业工程,即:以建设八大种苗龙头基地为主体的种苗体系建设工程;以推广两系杂交早稻为主体的早籼稻品种改良工程;以开发1000万亩高档优质稻、800万亩玉米为主的粮食结构优化工程;以高接换种为主的100万亩柑桔品改工程;以“四水”流域为主的种草养畜工程;以发展瘦肉型猪为主的生猪品改工程;以推广200万亩模式化稻田养鱼为重点的扶贫增收工程;以普及十大新技术为重点的农技推广工程;以健全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鱼疫病防治体系为主的动植物保护工程;以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为目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农机化建设工程;以扩大农业外向度为目标的“三引”工程;以发展网上农业为主的农业信息产业工程。

2001年开始,湖南重点抓了优质稻基地、草食动物和名特优水产基地、优质种苗龙头基地建设,水稻、水果、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优质品改率得到提高。2004年,全省以10大优势产业带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大宗农产品的稳定增长、品质改善和效益提升。在稳定发展优质粮食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高效园艺产业,大力发展健康养殖业,推进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

2006年,湖南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实施“千村示范工程”,确定了1211个新农村示范村,按照“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到2008年,农业内部结构趋向合理,非农产业比重提高,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基本形成了粮食、棉花、油料、柑橘、茶叶、苎麻、生猪、牛羊、奶牛、淡水产品等10大优势产业带及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品种结构得到优化,经济作物产值达234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上升到50%左右;养殖业产值达1633亿元,养殖业比重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49%以上。

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促进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

近年来,湖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五级”合力推进机制。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组长、专职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形成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对14个市州党委政府和37个省直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构建“1+1+6”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即一个总揽: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一个规划:出台《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六个配套:围绕产业兴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增收、乡村治理、乡村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分别出台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

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100万户;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达到4000多个;新增通组硬化路2万公里。今年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抓手,重点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改厕、改圈,生活垃圾、沟渠塘坝、畜禽粪污等废弃物清理,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将改(新)建100万户以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分整洁乡村、美丽乡村、最美乡村三个层次,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加快推进产业兴旺。201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今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建设“四带八片五十六基地”,培育多个千亿产业,开创了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建设农业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统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实现了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新突破,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局良好。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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