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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调查“摩托车蛇形恶意别车”:行拘5日


来源:澎湃新闻网

针对近日长沙市一起“摩托车采取蛇行方式恶意别车”事件,9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经多方调查,恶意别车的摩托车驾驶人欧阳某某(男,25岁,湖南长沙人,某物业公司员工,驾驶证准驾车型B2D)被查获,欧阳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原标题:长沙交警调查“摩托车蛇形恶意别车”:寻衅滋事 行拘5日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廖艳

视频显示,近日长沙市发生一起“摩托车采取蛇行方式恶意别车”事件。 受访者供图

针对近日长沙市一起“摩托车采取蛇行方式恶意别车”事件,9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经多方调查,恶意别车的摩托车驾驶人欧阳某某(男,25岁,湖南长沙人,某物业公司员工,驾驶证准驾车型B2D)被查获,欧阳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芙蓉交警大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未带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疑似故意从一辆红色轿车左侧驾驶到其前方。在行驶一段路后,该摩托车与红色轿车拉开一定距离,但摩托车停留片刻,待红色轿车行驶过来时,其又疑似故意行驶至红色轿车前方。

前述芙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称,接警后,芙蓉交警大队联合芙蓉巡警将涉事者查获。据涉事者欧阳某某交代,8月26日8时40分左右,他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东二环由北往南行驶至杨家山加油站路段时,有一台红色小轿车向右打了一把方向,妨碍了他行驶,其认为小车是故意别车,于是他驾摩托车采取蛇行方式,故意阻挡红色小轿车行驶,一直到窑岭路口才骑车离开,整个别车距离大概有3公里。

根据欧阳某某的违法事实,芙蓉交警大队对其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和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5分的处罚。此外,芙蓉分局巡警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寻衅滋事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燕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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