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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民告官”数据出炉 民与官的表现都有进步


来源:华声在线

原标题:2018年湖南“民告官”数据出炉 “民”与“官”的表现都有进步了华声在线8月14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

原标题:2018年湖南“民告官”数据出炉 “民”与“官”的表现都有进步了

华声在线8月14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张艺凡 通讯员 邱杨雨生)今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审判执行情况。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行政案件27525件,结案率92.4%,比2017年提高7个百分点。这一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公开开庭率升了,行政机关败诉率和老百姓的服判息诉率都降了。这几升几降的背后,反映出湖南“民告官”案的哪些新鲜特质呢?

2018年湖南“民告官”案中的这几个“率”了解一下

在“民告官”案中,老百姓最为熟悉也最为关注的当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公开开庭率、行政机关败诉率这三个“率”了。

省高院副院长杨翔发布新闻时说,2018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2.6%,虽然仍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但比2016年的27.5%还是上升了5.1%。

公开开庭率是司法公开的表现之一。2018年,全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行政案件11174件,公开开庭率达到了93.2%。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始终不渝的追求。从这个层面来讲,“民告官”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始终是一个被聚焦的数据。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1485件,判决败诉率12.4%。杨翔说,这一数据比2017年下降3个百分点。“这说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运用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不断提升。”

如果从“民告官”案件质量层面来讲,有2个“率”不得不提:服判息诉率、改判率。

2018年,湖南二审行政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为67.3%,与此同时,那些不服湖南高院判决的当事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为823件。这其中,最高法再审改判的仅10件,改判率仅1.21%。“这一定程度说明,湖南法院‘民告官’案件质量得到了最高法的充分肯定。”杨翔说。

民:更加主动履行行政决定但仍不太会“告官”

作为“民告官”案的原告,2018年,“民”有哪些值得让人点赞之处,又存在哪些有违行政诉讼精神的问题呢?

首先,我们来说个概念——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也就是说,“民”不履行“官”作出的行政决定,“官”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杨翔介绍,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501件,首次出现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少于一审行政案件数的情况。“这一定程度上说明,老百姓更加主动履行行政决定,‘官’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自然减少了。”

与此同时,杨翔也用数据说明了目前湖南的“民”“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官”的情况。“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因超过起诉期限、主体不适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原因,被法院以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案件4089件。”

“还有极少数行政相对人利用行政诉讼立案门槛低、收费少的特点,以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果为由随意反复提起诉讼,滥用诉权。”杨翔说。

官:在这些领域最易败诉程序违法仍高发

从2018年“民告官”败诉案件分布领域看,湖南行政机关败诉率居前三位的案件类型分别是:土地、林地等资源类案件,拆迁、规划、城建类案件和治安、消防、道路等公安类案件。

杨翔介绍,从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来看,程序违法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这在拆迁、拆违过程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某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批准城乡建设局将征收范围内的某大厦委托鉴定为危房,在未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该大厦被强制拆除,法院判决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其实,除了程序违法,行政机关败诉还有很多原因,如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还有的行政机关甚至自己给自己设立权限。

发布中,杨翔讲到,当下,行政机关不当行使行政裁量权值得关注。“表面上看,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是合法的,但因裁量不当,行政决定的实质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在关停工矿企业的过程中,不少地方政府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但是并未同步考虑生态修复责任,导致责任主体不明,最终出现生态修复资金完全由政府兜底的现象。”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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