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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湖南在行动丨湖南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


来源:凤凰网湖南综合

自5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正式反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意见后,湖南立即组织制定了《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

长江肾脏—湖南洞庭湖(图片源于网络)

凤凰网湖南讯 (文/张秋盈) 5月20日下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会议介绍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洞庭湖专项督察问题整改、长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的工作部署情况。

3阶段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自5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正式反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意见后,湖南立即组织制定了《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将中央督察组反馈湖南的41个问题细化分解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分,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共116项。

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各市州进行分片督导,督促市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担负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中央督察组“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两个时间节点要求,整改工作分为3个阶段进行。

5月6日至6月14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从6月中旬至12月底,着力推动整改任务完成。第三阶段为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1月后,组织省直相关单位对各地各部门上报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逐条对账销号,对整改进展滞后、整改超期未完成的,限期整改到位。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巩固已完成整改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2020年底,湖南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近期,《湖南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污染治理攻坚,到2020年底,湖南长江领域水质优良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比例达93.2%以上、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6.4%。

[责任编辑:张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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