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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7元


来源:潇湘晨报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7 元,同比增长8.9%,较上年同期上升0.3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影响,实际增长7.1%。

原标题:一季度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7元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7 元,同比增长8.9%,较上年同期上升0.3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影响,实际增长7.1%。

四项收入增长呈现" 三稳一快" 趋势。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中,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分别增长10.4%、8.3% 和7.6%;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增长32.4%。

人均工资性收入1897 元,增长8.3%,增幅同比上升0.3 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为41.0%,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7 个百分点,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人均经营净收入1235 元,增长7.6%,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增收贡献率为24.6%,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2 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1133 元,同比增长10.4%,增幅同比下降0.7 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为30.1%,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7 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63 元,增长32.4%,增收贡献率为4.3%,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4 个百分点,是四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项。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认为,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增收因素有五个方面。城乡就业形势平稳向好,拉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850 元,同比增长10.0%;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数和月均收入水平继续增加,促使人均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和赡养收入达到921 元,同比增长15.4%。

蔬菜水果出售量价齐升,带动人均农业净收入296 元,增长21.2%。

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金最低标准继续提高,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促使覆盖面更广。医疗扶贫持续发力,大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药品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人均报销医疗费65 元,同比增长48.5%。

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企业项目的持续引进,农村二三产业蓬勃发展。一季度,湖南农村居民人均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664 元,增长4.7%。

理财渠道拓宽、全域旅游发展、房租价格上涨等因素助推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

此外,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表示,受非洲猪温疫情影响,生猪流通受限,养殖总量减少,生猪价格和销量变化明显,导致农村居民人均牧业净收入215 元,同比下降3.2%。春节假期过后,生猪价格逐渐回升,部分养殖户开始积极补栏,后续影响仍需观望。

记者 张沁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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