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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5旬女子在机动车道上敲窗乞讨被拘:没可做的事


来源:潇湘晨报

11 月19 日9 点左右,55 岁的许某梅站在万家丽劳动路西口中心护栏的机动车道位置,根据当时的监控视频显示,9 点20 分,她一开始沿着中心护栏行走,眼见车辆准备停下等信号灯后,就径直走到车行道中,期间一度与还在行走的车辆擦身而过。车停下后,许某梅开始敲打车窗,并且用抹布擦窗,示意驾驶人开窗施舍。

原标题:5旬女子在机动车道上敲窗乞讨被拘留,女子:没有找到可以做的事只好乞讨

潇湘晨报11月20日讯 继首次对" 发卡族" 行政处罚后,11 月19 日晚,雨花交警对一名上路" 乞讨族" 人员进行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这也是长沙交警首次对" 三族" 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图源自网络

11 月19 日9 点左右,55 岁的许某梅站在万家丽劳动路西口中心护栏的机动车道位置,根据当时的监控视频显示,9 点20 分,她一开始沿着中心护栏行走,眼见车辆准备停下等信号灯后,就径直走到车行道中,期间一度与还在行走的车辆擦身而过。车停下后,许某梅开始敲打车窗,并且用抹布擦窗,示意驾驶人开窗施舍。

不久后,赶来的民警将其带离车道。当事人许某梅存在着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带来较大隐患,也给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雨花交警大队依据法律及案件实际情节,决定对其处以一日行政拘留。

雨花交警大队突击中队民警罗治成介绍,类似许某梅的拦车" 乞讨族" 在马路上穿行,首先他们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因为有些驾驶员开车时会玩手机,如果没看到他们会发生危险。" 此外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

许某梅来自河南内黄县,在老家的丈夫患有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儿子与儿媳已经离婚,留下了一个孙子需要抚养。据民警了解,她于约10 天前来到长沙," 可能曾尝试找工作,但是没有学历加上年纪大了,没有找到可以做的事,只好乞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1 条第二款的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自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加上许女士比较配合调查处理,所以我们对她的处罚相对来说比较轻。"

11 月20 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得知许某梅已经被放出。

针对岁末年终长沙城区发卡、乞讨、兜售以及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有所反弹的现状,长沙公安交警决定,从11 月9 日起至12 月31 日,启动城市突出" 不文明交通行为" 的集中整治行动,将以湘府路--- 潇湘大道--- 西二环--- 北二环--- 东二环--- 福元路--- 万家丽路--- 浏阳河大道--- 万家丽路--- 湘府路合围区域内的主次干道及时代阳光大道、沙湾路等路段为整治重点区域。

其中" 发卡族"、" 售卖族" 和" 拦车乞讨族" 等群体均在整治范围内。交警提醒市民自觉抵制路面" 发卡族"、" 乞讨族"、" 售卖族",一旦发现,可即时拨打122 报警或向路面交警报告;对于市民抓拍的车上人员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行为,可向辖区交警大队窗口提交相关素材证据,或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举报,将由辖区交警启动调查,查证违法属实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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