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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师生手机电脑违背法治精神


来源:潇湘晨报

一旦觉得有问题,没收与销毁个人物品大概算轻的,如果被贴上标签,后果无法预料。

原标题:清查师生手机电脑违背法治精神

近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的一份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的通知文件引发网络热议。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学院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13日,该校工作人员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但尚未具体落实,“清查范围可能会减少”。(11月14日《新京报》)

无论是教授还是大学生,一瞬间都成了清查对象,必须赤条条交出所有的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供清查者观摩、品评、鉴定。一旦觉得有问题,没收与销毁个人物品大概算轻的,如果被贴上标签,后果无法预料。

学校工作人员称,开展清理违禁、违法音视频工作,是因为“上面有要求”。所谓“上面有要求”是否属实,又是如何具体要求的,外界不得而知,但清查师生通信工具的做法,本身就涉嫌违法。通过做坏事来反对做坏事,为了打击某件坏事而去做某件坏事,难道不是很可笑吗?

我国《宪法》明文保护所有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那么,清查师生手机电脑等个人物品的合法依据在哪里?是因为该校师生触碰了国家安全的红线,还是正在被追查刑事犯罪?好好的,整个大学的师生,怎么就不加甄别地成为了“全面清查”的对象?

退一万步说,就算要清查,学校又是哪来的执法资格?法无授权不可为,因为没有法律授权,学校完全可以拒绝“全面检查”,而不是像个法盲一样,无视全校师生的个人权利,让整个学校跟着名誉扫地。更不应该,在“上头条”之后依然仅是减少清查范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某种意义上,大学仅以一纸文件,就把全校师生当成“罪犯”搜查,就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除了看到任性和盲目,看不到任何法治的精神。

舒圣祥(安徽职员)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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