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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6万元


来源:凤凰网湖南综合

9月19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就湖南已正式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详情及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奖励举报人6万元。

 

凤凰网湖南讯(通讯员 潘长春 欧阳快乐)9月19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就湖南已正式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详情及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奖励举报人6万元。

为动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已于2018年7月25日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奖励对象为:举报湖南省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涉案嫌疑人具体藏匿地点或其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但司法机关事先掌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不属于该办法的奖励范围。

举报人举报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目前,省公安厅公布的举报方式有5种。一是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拨打0731-84590320进行电话举报;二是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将线索材料邮寄至省公安厅扫黑办(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邮编410001);三是邮箱举报,举报人可以将线索材料通过网上邮箱发送至hnshce110@163.com;四是网上举报,举报人可以登录www.hnga.gov.cn,在网页最下方点击湖南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举报人还可以关注“湖南打黑除恶”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全省各地举报受理方式。

关于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5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3万元;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0.5万元-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若举报人能详细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并能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励金额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不超过20%的上浮比例给予奖励。

举报人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在案件一审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经审批通过后,办案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领取。

实施办法中还提到,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在线索传递过程中,只通报举报内容,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得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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