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包工头 男子编造数个假工程获利22.5万元
2018年08月10日 10:40
来源:潇湘晨报
男子编造数个假工程,配套多个假合同共获利22.5万元。日前,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刘某提起公诉。
原标题:谎称自己是包工头,湖南一男子编造数个假工程获利22.5万元
男子编造数个假工程,配套多个假合同共获利22.5万元。日前,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刘某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份,刘某使用虚假姓名,并向被害人陈文(化名)谎称自己是专门承包工地的包工头,手上工程可以承包给陈文。12月4日,在株洲市某茶餐吧,刘某与陈文签订了所谓的养老工地项目的钢筋承包合同与外架承包合同,并向陈文收取了12万元保证金。
2015年10月,刘某同样以虚构的株洲某养老工地项目即将开工,工地上还有几个工段没人承包为由,于12月11日下午,分别与被害人潘某、彭某签订了外架承包合同与木工承包合同,并收取两人保证金各5万元,案发前,在潘某的多次催讨下刘某在返还了其5000元。2016年1月26日,刘某以还有贵州的遵义某公司工地可一并给陈文承包为由,再次收取了陈文1万元保证金,之后,刘某变更了手机号码逃匿,拒不退还保证金。
经查,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ニ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甘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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