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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彩礼钱 贵州5旬女子冒充村友继母骗其嫁到湖南


来源:潇湘晨报

将同村村民从老家骗到贵阳,又冒充她的继母将其嫁到湖南,轻松拿到数万元彩礼钱,张某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

原标题:为骗彩礼钱,贵州一5旬女子冒充村友继母骗其嫁到湖南

将同村村民从老家骗到贵阳,又冒充她的继母将其嫁到湖南,轻松拿到数万元彩礼钱,张某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谁知道张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情被发现,这段往事也被她自己吐露出来。

日前,衡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张某,女,现年50 岁,系贵州省大方县沙厂乡人。2017 年3 月,张某谎称带同村村民杨某外出打工,将其骗至贵阳。同年4 月,张某在贵阳认识李某,在得知李某将女儿嫁到湖南获取聘礼5 万元后,遂生将杨某嫁至湖南获取聘礼的念头,随后张某冒充为杨某的继母,委托李某帮忙为杨某在湖南找结婚对象。不久,李某联系了其在衡东县大桥镇塘霞村的亲戚杨某某,杨某某提出杨某必须有户口簿和身份证,才能介绍结婚对象。因杨某只携带身份证,张某便带杨某至当地派出所打印了户口簿。同年5 月11 日,张某谎称带杨某到湖南打工,将其骗至湖南衡东。同年5 月14 日,杨某某委托塘霞村妇女主任刘某作介绍,将杨某介绍给塘霞村村民廖某。在杨某同意嫁给廖某后,廖某的父亲将6.8 万元彩礼钱交给中间人杨某某的丈夫周某,其中1.6 万元作为杨某嫁妆被暂扣在周某家。后杨某某将5.2 万元彩礼钱交给张某,张某分别给杨某某介绍费5000 元、生活费2000 元,给李某介绍费5000 元,剩余4 万元交给其儿子办理儿媳的丧事和用于日常开支。

2017 年12 月2 日,张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公安机关传唤,在接受调查期间,张某主动供述其上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案发后,张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廖某家经济损失4 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5.2 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张某有自首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且为人老实本分,无违法前科,适宜纳入社区矫正,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岳志勇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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