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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几粒红枣 韶山 22岁男子犯罪被拘役5个月


来源:潇湘晨报

郑某因为入室盗窃几粒枣子被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处犯盗窃罪,受到了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刑罚。

原标题:只偷了几粒红枣,韶山22 岁男子犯罪获刑

几粒红枣值多少钱呢?恐怕还抵不上一顿普通的快餐。但对于现年22 岁的郑某来说,他却因为入室盗窃几粒枣子被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处犯盗窃罪,受到了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刑罚。

2017 年7 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郑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多功能钳子及附近找来的铁钉将被害人赵某的房屋卫生间窗户外的铝合金护窗撬开,以撬窗入户的方式对赵某家实施盗窃。郑某在房内翻找财物未果后,在厨房盗得一些红枣食用,并在被害人赵某的卧室内休息了一晚。待到第二天早上,郑某在离开现场时将偷到的赵某家后门钥匙藏匿于屋外的一块水泥板下,以便再次行窃。

同年8 月24 日23 时许,被告人郑某再次路过被害人赵某家时,拿出藏匿于水泥板下的钥匙入户翻找财物,在行窃过程中,盗得几粒红枣、一瓶酒食用,随后被告人郑某被附近村民现场抓获,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 年12 月19 日以郑某涉嫌盗窃罪向韶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韶山市人民法院于2018 年2 月8 日作出以下判决:1. 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 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多功能钳子依法予以没收。

看起来郑某似乎只是偷吃了几粒枣子和一瓶酒,并未造成被害人多大的损失。但由于被告人属于入户盗窃,不论盗窃数额多大,哪怕只偷得一角一分,都会构成盗窃罪。

而对于一般盗窃行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未达到法定标准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为何刑法对入户盗窃的规制严厉于一般盗窃行为呢?

因为入户盗窃相比一般盗窃,它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侵入他人住宅盗窃,既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又直接威胁着他人的生活安宁和人身安全。即便是未实施盗窃行为,也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犯罪。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往往容易引起人员伤亡。因此,对于入户盗窃,不论次数和盗窃的数额,一律要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也是实施该行为即可构成犯罪,而无论盗窃数额大小。

检察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盗窃金额多少都能构成犯罪。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犯刑法。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陈雅婷

[责任编辑: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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