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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蒙冤被错关4年 省检向省高院提议再审后获判无罪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湖南男子蒙冤被错关4 年,省检向省高院提再审建议后获判无罪" 感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感谢刑事申诉处,谢谢你们认真办案。为我洗清了罪名,为我的儿女们带来了堂堂正正做人的机会。"

原标题:湖南男子蒙冤被错关4 年,省检向省高院提再审建议后获判无罪

" 感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感谢刑事申诉处,谢谢你们认真办案。为我洗清了罪名,为我的儿女们带来了堂堂正正做人的机会。" 日前,曾凡年一家五口来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为省检察院、申诉处和办案干警送上锦旗,以表达他们全家因为曾凡年冤狱得雪的感激之情。

2011 年4 月9 日,曾凡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身陷囹圄,直至2015 年4 月8 日刑满释放。曾凡年为洗清冤屈,与其妻四处申诉,却屡屡因为没有新证据而求救无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检察官在审查下级院报送的备案材料时,发现曾凡年敲诈勒索案原判决裁定疑点重重,有可能存在错误。

为查清案件事实,省院刑事申诉处马上派办案人员调卷审查,并到衡阳、永州、怀化、广东东莞、广州、江门、深圳等地调查复核证据,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帮助联系香港廉政公署调取证明材料,通过一系列复查工作,认定曾凡年案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曾凡年被改判无罪。

曾凡年被改判无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说:" 曾凡年案的成功办理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强化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检察人员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司法形象。"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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