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子谎称怀孕 为圆谎尾随同车乘客并拐走其孩子
2018年02月24日 15:29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无子何苦“夺子”!?女子谎称怀孕,为圆谎尾随同车乘客并拐走其孩子2017 年4 月18 日,离义某某的" 预产期" 已经很近了,然而她却很发愁。不久
原标题:无子何苦“夺子”!?女子谎称怀孕,为圆谎尾随同车乘客并拐走其孩子
(网络图片)
2017 年4 月18 日,离义某某的" 预产期" 已经很近了,然而她却很发愁。不久前,义某某谎称怀孕搭车回了永州老家,为了圆谎她尾随同车一名乘客,偷偷抱走了对方的女婴,并向男友报喜,称自己诞下一个女儿。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审理的这起拐骗儿童罪的判决生效,被告人义某某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7 年4 月18 日中午,年仅20 岁的义某某在乘车回农村父母家中时,发现同车的付某某怀抱一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想起自己没有怀孕,却向男友及家人撒谎称自己在县城生孩子一事,便想着偷走该婴儿冒充自己所生。付某某到站下车后,义某某跟随下车确认付某某住处。
第二日,义某某再次前往踩点后返回,并告知其男友自己在县城产下一女,其男友想看看孩子,被义某某阻拦。义某某感觉自己的谎言即将被戳穿,便于当天下午六时赶往付某某家中,直待第三日凌晨付某某及家人熟睡后,偷偷进入房间将婴儿抱走。付某某醒来发现孩子不见,即刻报警。当天下午19 时许,义某某害怕被发现便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将婴儿还给被害人付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义某某采取将他人婴儿偷偷抱走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义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据具体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义某某表示服判,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不已。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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