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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名警察刑讯致嫌疑人死亡受审 赔偿277万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湖南一嫌疑人被刑讯死亡4名警务人员受审12月13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嫌疑人遭刑讯逼供死亡案。根据指控,2015年12月4日,时任沅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副所长贾某,与该所民警

原标题:湖南一嫌疑人被刑讯死亡4名警务人员受审

12月13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嫌疑人遭刑讯逼供死亡案。根据指控,2015年12月4日,时任沅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副所长贾某,与该所民警徐某以及辅警黄某和李某,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张健的代理律师杨金柱表示,四名被告人均为85后的年轻人,他们在庭审中也都表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父母四次鞠躬道歉。目前该案经过和解,家属出具谅解书,同意对第一被告人贾某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属将获赔国家赔偿加四名被告人的民事赔偿共277万元。

派出所副所长抓到

盗窃电动车嫌疑人

益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沅江市居民赵先生因丢失一辆电动车报案到阮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该所以行政案件予以受理。之后,时任琼湖派出所副所长的被告人贾某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怀疑赵先生的车是张健所偷。

2015年12月7日18时许,“线人”告诉贾某,张健在沅江市金富城市场一棋牌室打牌。19时许,贾某组织徐某、辅警李某和辅警孟某从金富城棋牌室将张健带至琼湖派出所值班室接受调查,并从张健的摩托车后备箱和座位箱内搜出面罩、小撬棍、扳子等盗窃作案工具。

当天20时后,贾某回到琼湖派出所后便到值班室对张健进行询问,要张健交代盗窃事实。张健称没有问题交待,后提出单独跟贾某谈。贾某和辅警黄某、李某把张健带到贾某的办公室,贾某要黄某、李某离开,单独与张健谈话,张健承认了盗窃助力车的事实,但拒不承认有其他盗窃事实。

因怀疑张健还参与了其他盗窃,22时许,贾某和黄某把张健带到值班室,将他铐坐在沙发上,继续要张健交代其他盗窃事实。由于张健仍不交代其他盗窃事实,12月8日凌晨零时多,贾某将张健带至其办公室,并将张健的双手反铐在木椅子椅背上,要张健继续交代其他盗窃事实,张健拒不承认。

盗电动车嫌犯

遭灌水后身亡

起诉书显示,贾某认为张健态度不好,要李某用一个蓝色塑料桶装了半桶水到问话现场,并用空矿泉水瓶灌满水,在瓶盖上戳了洞,然后由徐某等三人控制住张健的身体。贾某用一条浸湿后的毛巾盖住张健的嘴巴,用矿泉水瓶往张健的鼻子里灌水。

在灌水的过程中,由于张健挣扎,贾某找了两根皮带将张健的腿绑在椅子上,张健仍挣扎,导致张健和椅子一起摔倒。贾某四人将张健扶起来,不久发现张健脸色不对,就把皮带、胶带、手铐解开,将情况报告该所教导员,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约10分钟后,沅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医生到达现场,医生检查后告知张健已经死亡。

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健系在心脏肥大基础上,因心传导系统窦房结区出血致急性心电功能衰竭而死亡,其生前体表多发性擦挫伤、情绪紧张及灌水行为在其死亡过程中起一定的诱发作用或辅助作用。

涉故意伤害罪受审

已获死者家属谅解

案发后,贾某等四人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6年5月15日,四被告人家属共计支付12万元费用给被害人家属。

益阳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某等四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务,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贾某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三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12月13日,该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张健的代理律师杨金柱介绍,在庭审中,贾某等四人都表示真诚悔罪。在法庭上,他们向被害人父母四次鞠躬道歉。目前该案经过和解,益阳市中院账上已经收到265万赔偿款,家属也出具谅解书,同意对贾某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金柱律师表示,这个案子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死者张健30多岁还没结婚生子,他的父母已经七八十岁了,“张健的父亲是二婚,就他这么一个儿子”。对四名被告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也是悲剧,他们四人中年龄最大的才是1985年的,但因为这个案子,他们的人生轨迹都被更改了,“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对以后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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