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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5起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红网长沙1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典型案件。1.北湖市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中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当的

红网长沙1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1.北湖市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中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当的问题。2016年1月以来,北湖市场商户违规占道经营现象严重,消防车道未保持畅通,消防设施被遮挡,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此,市市场服务中心一所、祥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民安停车场有限公司、市市场服务中心、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分别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2016年12月,市市场服务中心一所副所长刘锋、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李宗达被诫勉谈话,市市场服务中心一所所长罗四生被通报批评,市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曹阳、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大队长陈雪生、北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肖圣炎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政府责令市消防支队依法对市市场服务中心一所、祥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民安停车场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湘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廖义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廖义军在担任湘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5年底,对湘南学院范某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其教学工作量造假问题,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廖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湘南学院人事处副处长曹石珠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曹石珠在担任湘南学院人事处副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2年1月,对湘南学院肖某申报研究员(正高)职称的资格及材料未认真审核把关,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7月,曹石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嘉禾县晋屏镇村账镇代理核算中心原主任王瑛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王瑛在担任嘉禾县晋屏镇村账镇代理核算中心会计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对村级报账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报账程序的2笔报账款被报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6月,王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桂东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郭远峰、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何麾、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郭胜洪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5年,桂东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组织实施桂东县竹坑合兴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中慢作为,在该采石场缴款时限到期后未及时下达解除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等事项的通知。对此,郭远峰与分管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郭胜洪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8日,桂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与桂国土资告字〔2016〕第02号公告内容不符的错误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郭远峰、何麾负有直接责任,郭胜洪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8月,郭远峰、郭胜洪被通报批评,何麾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周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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